致黄岩区打狗队的公开信
本帖最后由 青皮橘 于 2025-5-11 23:38 编辑今日惊闻打狗队开始打狗,为时一个多星期。我家狗为土狗,已养了十余年,台州市养狗法出台前便已存在。一直放养,从未伤人、追人,每年有打预防针。
平时关在家里,人在家时才放出让其方便。因没有从小套狗圈牵狗绳,长大后给套上狗链便吓得无法行走,故实在做不到牵绳把屎把尿。我们家所处区域为农村,没有享受到城市的便利,还请相应减少我们的城市义务。农村没有保安,养狗为看家护院。冤有头债有主,哪条狗伤了人请去找哪条狗哪户人家,现在监控查起来不难。不能因为一条狗犯法而打死一村一镇狗,这道理放在人身上应该都能懂。
土狗非烈性犬,也不是大型犬,攻击能力有限。若不幸进入贵队视线,请高抬贵手,莫伤其性命及身体。听闻贵队今日有到村民家中捕捉的行为,甚为吃惊。还请莫到村民家里及道地头行凶,若贵队执意硬捕之,我亦愿在保其周全的前提下,尽最大的克制,支付合适的赎金。 此致
不敬礼!
对于怕狗的人来说,狗子不栓绳看到还是会害怕的,不管是农村还是乡下 可以投诉信访打狗队 这个各有各的讲法 建议还是必须套狗神,慢慢习惯起来,对他人和自己负责 够敬业的,听说今天早上和今天下午都在转,人家拴着的狗也想套走。
划重点:打(套)狗(所谓的流浪狗)是有处理规则的,不按规则来是要吃生活的。
真正伤人的狗狗没人管 出租低商 发表于 2025-11-2 13:02
法律并不支持你放养。
根据台州市犬只管理条例
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流浪犬只,是指未被有效管控、无法 ...
首先台州市出台的严格来说并不是法律,把老虎等猛兽放养,把中华田园犬等低攻击性动物圈养,这本身非常有争议,相信以后会有改变。
另外你的发言有多个错别字,可见你对法律的理解只是复制粘贴,连权力和权利都分不清,就不用再跟我探讨回复了。 出租低商 发表于 2025-11-2 13:02
法律并不支持你放养。
根据台州市犬只管理条例
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流浪犬只,是指未被有效管控、无法 ...
如果接受了义务教育,连力和利都分不清,既和即也搞混,相信很多东西都会弄错。 很多行为本身非常有争议,比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禁止的行为现在是允许的,以发展的眼光看,放养田园犬未必是错的,将来会有改变的一天。 打狗队举报电话有吗 养狗不栓绳,等于狗栓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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