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忘却
有人说,忘却是为了怀念.
我却认为,忘却是想崭断一切,想失忆,尤其是这一段记忆不再美好的时候.
我忘了我们吵架的理由,却很深刻地记住我们吵架了,互相深深地伤害了.
我怀抱着对他的怨,对他的恨,却不想对他说出这恨与怨的缘由.
深深的伤害之后,又怎么无痕无迹地消失?又怎能无痕无迹地和好?
怀疑的种子一旦播下,就会生根、发芽,一路疯长,然后吞噬着我的心。
当所有的怀疑都变成事实的时候,只能说一句:哀莫大于心死。
最不愿看到深深伤害过后的别离,却每每连分手的缘由都不曾诉说的时候,就已经别离。
不再爱,便不再痛。
忘却,只为了,不再想起。
[ 本帖最后由 稀世之狐 于 2008-5-6 16:23 编辑 ]